标准文件
除了专用于不同运输方式的高度专业化的文件形式外,几乎所有运输方式都使用几种被广泛接受的文件。 使用广泛接受的文件的目的是对在装运或储存货物的各方间转运的货物进行某种形式的追踪和问责制。 不应将广泛接受的货物跟踪文件方法与清关时要求的各种具体文件相混淆。 清关文件通常是为了证明货物符合国家法律,有助于增加关税收入,并且各个国家也不尽相同。 各机构至少应考虑为所有货物使用某种形式的以下文件,即使是在自有设施间进行国内运输:
运单——运单是发货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最终非正式“合同”。 运单应包含货件本身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
- 货件的内容物。
- 起点和目的地。
- 托运人/发件人、承运人/驾驶员和预定收件人的姓名。
- 交易日期。
- 与货物有关的重要信息;特殊装运要求、交货说明等。
签发运单时,发件人应保留一份副本,而承运人应至少随身携带两份副本。 当货物交付给接收方时,承运人随身携带的副本应交给接收方,作为说明船只/车辆上本应装载的货物及其交付时间和交付对象的清晰纸质记录。 理想情况下,发件人填写并生成运单,运输商核实内容并确认货物正确无误,收件人会核对及再次确认,并记录所有差异。 一些援助机构倾向于在收到一份由收货人签名的运单副本后再结清一次运输。 如果使用第三方运输商,在收到完好无损的会签运单,机构可能会拒绝付款。 运单有时也被称为“货物清单”。
有关标准文件的模板,请参阅本指南的参考文件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