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和人道主义援助

任何跨越国家边界或进入任何国家领土的实物货物都必须至少经过一定的政府管制程序和手续。 这些手续俗称为“海关”,但各国可指定特定的机构名称。 在几乎所有背景下,海关条例都适用于相关国家法律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私人和法定实体。 这些法律法规可对违反或不合规行为带来深远影响,包括扣押和没收货物、罚款、逮捕和拘留以及正式刑事指控。 各国家对其相关地区内与经济、司法或文化习俗有关的货物的进出口都有自己的标准和规定。 出于任何原因在任何国家开展业务的任何个人或实体都必须了解这些法规,并尽力始终完全遵守,即使合规意味着遵循适当的豁免程序。

在紧急情况下清关时,人道主义组织有时会有优势;在非紧急情况中,注册的非营利组织经常能够申请某种形式的税收或关税豁免,而且在应急响应期间,受灾国或其邻国会对人道主义响应方免除或放松许多进口规定。 在响应初期,物资的实物流转非常重要。因此,联合国常会发挥其主导作用,与各国政府就应急物资的快速获取作出适当安排。 联合国还通过其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 (OCHA),与世界海关组织 (WCO) 起草了《示范协议》(1996 年由常设技术委员会批准)。 任何国家都可以采用《示范协议》,这为豁免程序、简化手续、预先识别和加快某些救济物资的清关以及全面简化进出口程序奠定了基础。 在紧急情况下,代表联合国驻地协调员 (UNRC)/联合国人道主义协调员 (UNHC) 的物流集群可尝试为所有人道主义组织利用这些优势。

人道主义组织在紧急情况下会遇到的部分问题包括:

  • 复杂的海关程序造成延误,导致入境口岸(机场、道路边界、海港)拥堵,从而影响供给船只和铁路货车的周转时间,影响了货物的流动。
  • 大量的应急物资流入一个国家,导致海关陷入瓶颈。
  • 复杂且不透明的行政要求,通常与文件有关。
  • 处理贸易信息的成本很高。
  • 压力大以及在短时间内装运大量货物,可导致文件错误和对进口要求缺乏了解。 

海关当局的作用

海关涉及实物货物的进出口。 进出口通常限于实物货物跨越法律认可国际边界的传播,但技术的进步和贸易政策的变化也逐步包括(在某些情况下)专有软件甚至制造工艺等知识产权的电子信息的电子传输。 进口是将实物货物运输到国家、州、自治地区领土内,而出口是将货物运出上述领土。 为了管理和监督合法且受管制的进出口程序,国家当局可以而且将会确定和建立一个或(少数)几个海关当局,在其领土内运作并执行国家法规。 各国的海关当局可能有不同的名称,执行审查和控制措施的严格程度也会不同。

顾名思义,设立的一个或多个海关当局是唯一依法全面控制进出口贸易的政府机构,但是这一区别可能并不清晰,或者在紧急情况或国内骚乱时期得不到充分尊重。 出于任何原因而企图进出口任何货物的机构或个人,都应了解相关主管当局及其责任的起点和终点。

作为国家权力的直接延伸,海关会主动执法以:

  • 通过禁止非法物质和材料的国际贸易来保护环境、公共安全、健康和道德,例如麻醉物质、武器和弹药、濒危动物、危险废弃物以及过期、假冒或劣质商品。
  • 代表货物进出国家、州或半自治地区的政治、经济和安全利益,并接受国家中央政府的法律指导。
  • 通过征收和执行贸易关税而创造收入。
  • 与其他国内和国际执法机构联络,防止跨境犯罪,例如毒品、失窃机动车和走私货物的流动。
  • 通过优质的客户服务提高交易者的自愿合规性。
  • 促进合法贸易。

为努力实现、有效和高效地应对上述挑战,并缩小预期需求与有限资源之间的差距,指定的一家海关当局必须对其工作人员提供战略培训和简报,并收集与汇总贸易统计数据和资料。 世界各地的海关当局通常采用类似的程序和流程,而清关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立法要求的控制措施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应用程度。

关税和税收豁免

除了执行各国家当局规定的国家法律外,海关当局还负责征收关税。 这些税收的性质和类型因国家而异,且由国家当局制定,其目的是增加来自关键经济活动的收入、保护国家工业、甚至防止敏感或国家安全相关货物的传播。 进出口关税通常由所谓的“税则”规定;关税税则通常伴有国家立法,并广泛宣传和提供给商业实体及运输商。 这些税则通常会定期更新,而进出口机构或个人都有责任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

海关当局可能还会基于机构规定,在进口时收取某些费用和税款,例如:

  • 进口报关费——对进口产品征收。
  • 印花税——对法律规定需要加盖印章的某些交易文件征收。
  • 石油开发税——对石油产品征收。
  • 注册费——对首次清关的进口商征收。

对于出于人道主义目的进口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货物,是否免除关税和其他税款完全由该国当局决定。 在发生紧急情况(尤其是突发紧急情况)时,国家当局可能会出台影响进口或关税程序的临时立法,在理想情况下,会免除关税或大幅简化进口程序。 因其具有临时的性质,这些变动通常缺乏有关实际操作的详细指导。 大多数国家实际上并未准备好应对特定关税区中的紧急情况,所以也没有关于如何应用临时立法的指导方针。

特定的捐赠物资或产品是否能够免税进口,取决于当地政府在以下方面的决策:

  • 国家层面的人道主义援助进口政策。
  • 符合该政策规定的物资。
  • 被赋予免税地位的人道主义援助参与者。

物资来源国/地区的捐助者和决策组织在制定人道主义响应战略时,必须清楚税收对运营成本的影响。

海关当局可能不会将每个实体都定性为“公益”或“慈善”,并赋予其相关的免税特权。 与当地同行打交道的人道主义组织,必须确保接收货物的当地同行是已注册免税资格的实体,而且如果需要当地豁免,应由其当地同行负责处理免税申请并提供所有必要文件。 为此,当地同行必须具备了解其行政区内流程、协调人和规定的能力,以便正确提出申请。 如果他们不掌握这些具体知识(受到禁止或限制的物资类别、配额等),或者只是不熟悉要求和手续,则应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其他已在运作中的非政府组织、海关经纪人和税务专家。 在全球范围内,某些物资往往比其他物资受到更严格的审查,且可能需要特别认证。 尽管各国法规不同,但进出口商在规划人道主义响应活动时应特别注意以下类别:

  • 药品和医疗器械——各国常常会制定一份基础药品清单,其中会注明可受到限制的药品
  • 车辆和车辆/机器零件——为保护当地市场,可能会制定有关车辆的法规
  • 通信设备——无线电、卫星电话、VSAT,甚至基础计算机和智能手机
  • 两用物资——任何具有潜在军事用途的物资,例如防弹背心或远程探测设备
  • 酒精和烟草制品

人们普遍误认为免税物资/材料无需办理海关手续。 但与所有其他类型的物资/一样,必须由有关人员和海关办理所有相关业务,以遵守海关法。 每批物资都必须随访文件,而对于免税物资/材料来说,还有一项附加要求,即其免税认证或证明。

相关实体

在物资进出各国的同时,可能会有多方接触或参与装卸和清关过程。 进出口相关方的非详尽清单包括:

托运人——任何以两点间运输货物所有者的身份协调、付款和/或采取合法行动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收货人——任何接收运输货物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在国际运输中,收货人必须在收货国合法注册,并对货物的手续、合法性和接收承担最终责任。 收货人和托运人可以是同一实体。 虽然在法律上,货物是以收货人的名义进行运输,但根据合同中的运输安排,可由第三方直接向海关当局支付费用和关税,甚至可能在一国的入境点进行提货。

通知人——国际货物抵达后需通知的任何个人或法人实体。 通知人可以是收货人,也可是负责清关的第三方。 通知人无需在任何国家中合法注册,但应由收货人联系。

海关经纪人/清关代理人——清关代理人和经纪人是协助货物完成海关程序的个人或实体。 通常,他们是营利性的私人服务提供商,并获得了某种形式的认证,可在特定地点和背景下协助通关。 经纪人和代理人应非常熟悉海关程序,并详细说明所有要求的手续。 他们通常会收取佣金或个人开支。

独立检验公司——对入境货物进行视觉、物理甚至实验室检验的公司。 检验公司通常在法律上独立于国家当局,而清关机构通常需要支付检验费用。

地面服务代理人——负责在船舶内外以及海关设施周围运送货物的公司或实体。 地面服务费用可通过合同进行规定,也可以直接在清关过程中收取。

货运代理人——根据运输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货运代理人可作为清关代理人直接负责清关。

海关当局——相关海关当局的代理人和直接代表。 根据具体情况,海关官员可全面参与清关过程的每个步骤,或将清关过程外包给其他第三方。 海关当局将对进出口货物的处理和合法性拥有最终发言权。

其他相应的政府当局和部门——许多政府机构可参与进出口过程。根据货物、背景或所涉各方,参与的政府机构可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外交部、财政部、减灾部门/办公室、通信部门、军事和民防部门或其他参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