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出口中的付款方式

信用证 (LC)——信用证是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收款人付款的承诺,但前提是已出示严格遵守信用证条款的文件。 信用证的当事人通常包括接收款项的收款人、客户为申请人的开证银行、以及客户为受益人的通知银行。 几乎所有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且未经收款人、开证银行及保兑银行(如有)的事先同意,不能修改或取消。 通常,收款人收款时必须出示的单证包括商业发票、某些国际货运单和保险单。 但是,文件的清单与形式可以接受解释和协商,并可要求出示由中立第三方签发的文件,以证明所运货物的质量或原产地。 

电子资金转账 (EFT) ——电子资金转账是指用于以电子方式执行金融交易的计算机系统。 大多数政府和海关当局会首选电子资金转账,且通常会指定一个用于所有存款的银行账户。 由政府管理的银行账户的优点在于可以透明地监测转账。

现金付款——在极少数情况下,海关当局会要求现金付款。 尽管现在已不太常见,但现金付款仍然是可行的,尤其是在迅速爆发的自然灾害之后。 应尽可能避免以现金付款方式清关,因为这种付款较难追踪并可能导致欺诈。 如果被要求向海关现金付款,组织应索取全额照收凭证,其中应详细说明每笔费用的用途以及海关当局内的承办官员。  

付款凭单和风险

赊账
跟单托收
跟单信用证
预付款
最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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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安全
预付款
跟单信用证
跟单托收
赊账
  • 预付款——所有进口关税、费用和手续费均预先支付。 如果货物发生变化、货物数量或整体预期费用不正确,预先付款的实体将承担额外的风险。 如果要求预付款,进口商应尽量使用信用证。
  • 跟单信用证——信用证的技术术语。 
  • 跟单托收——出口商(卖方或供应商) 指示汇款银行(通常是出口商的当地银行)立即或在未来某个日期根据寄达的相关商业单据向进口商(买方)收款。 跟单托收的作用类似于信用证,但单据和货值由卖方/出口商提供。 进口商也要监测这些通信,以确保使用的是约定的成本。 
  • 赊账—— 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协议,其中规定供货的条件是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付款。 付款可以约定在货物进口后。 当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存在高度信任时,可以使用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