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的空运

在所有货物运输方式中,空运对于危险货物的正确包装、标示和搬运的要求最为严格。 在高空操作和维护飞机本就是一项极其危险的任务,而即使对危险货物的任何不当处理所引发的问题很小,也会在短时间内发展为灾难级。

  • 因为飞机内的空气处于快速循环状态,任何潜在的危险烟气或烟雾都会迅速伤害到机组人员。
  • 火势会在飞机内部快速蔓延,而机组人员的空间和反应时间都十分有限。
  • 高能爆炸事件或抛射的物体都会伤及关键机组人员或让机舱减压 ,从而导致严重或致命的事故。

大多数商用飞机都接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 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 的指导

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是一个由各国政府和私营运营商组成的国际联盟,旨在协助制定相互认可 的有关货物和人员国际运输的规定和标准,包括与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规定。 许多国家的民航管理机构都会遵循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指导方针,且几乎所有国际航空运营商和国际机场都会遵循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标准。

ICA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是一个特设的 联合国机构,旨在支持联合国成员国制定相互认可的 民用航空标准,包括航空安全规定。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在制定和提供作为行业标准的危险货物法规方面密切合作。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发布的《危险品规则》(DGR) 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发布的《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都在持续更新之中。 这些规则不仅规定了标示和装卸要求,还规定了航空运输的数量限制、特殊 包装要求、客机不可运输的货物以及完全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

几乎所有国际商业和私人航班都必须遵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标准,包括与危险货物相关的标准。 商业托运人、制造商、供应商、机场和地勤公司应了解这些法规,并对危险货物的空运方式达成共识。 在国内空域运行且不跨越国际边界的飞机,由该国的民航管理部门 (CAA) 管辖。 各国民航管理部门可自主在其空域内以其认为适合的方式运营和监管航空活动,但是大多数国家的民航管理部门的标准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标准非常接近。 此外,如果采用通用的国际危险货物标准,当需要时,飞行员和机组人员能够更容易地在多个国家执飞。

空运的危险货物将 受到机场、各国民航管理部门、飞机运营商、机组人员和保险公司的严格审查。 装卸长、机组人员和飞行员可最终决定货物是否可以装载到飞机上,其将遵循当地和国际标准,并对其认为安全的货物进行评估。 装运人仍然期望正确包装和申报危险货物、提供 SDS/MSDS/PSDS 并在装箱单上标明危险货物,且计划空运危险货物 的个人或组织应确定经过全面认证并经授权可以管理、标示和搬运危险货物 的公司和物流提供商,并与之合作。

托运人的危险货物申报单

“托运人的危险货物申报单”(缩写为 DGD,也称为危险性声明 或 HazDec)是一份全行业接受的标准表格,用于正确申报飞机上装运的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申报单应与常规手续(例如装箱单)一起提交,并与危险货物一起存放。 航空运营商、机场、地勤人员和保险承保人依靠危险货物申报单来快速识别所有潜在危险,并了解如何评估接收的货物。 因此,填写和签署危险货物申报单的人应得到经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或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认证的危险货物认证计划的适当认证。 发达国家的多家航空运营商只接受由经认证人员提供的危险货物申报单。 在危险货物申报单上虚假申报或认证不当可招致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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