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
接收和冷链验证

疫苗运抵一个国家以及将其随后清关和运输到中央疫苗仓库的过程是运输过程中最关键的阶段。 此阶段中常会出现错误和延误,从而导致疫苗损坏。

海关接收

疫苗在清关时适用“海关”专题中所述的相同程序,以及与疫苗管理相关的其他具体要求。 请注意,各国/各地区的要求可不同。

清关流程的第一步是联系以下部门以了解或核实进口流程:

  • 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家监管部门 (NRA) 或海关负责人。 疫苗清关的前提是疫苗必须获得国家监管部门的上市许可和放行证书。
  • 地方卫生部门 (MOH):根据各国的具体要求,地方卫生部门可签发批准疫苗运输的函件。

一般步骤包括(仅供参考):

  • 提交疫苗运输文件(收到后立即提交),并请求海关当局对运输到指定清关和货运 (C&F) 代理人的疫苗进行临时清关。
  • 清关和货运代理人立即按照政府的既定规章制度处理运输文件,并联系海关和航空公司,以协调疫苗的到达、运输、检查和安全储存。
  • 事先与相关航空公司保持良好沟通,以获得关于货物航班抵达时间的准确和最新信息。
  • 航班抵达后,立即采取行动以放行和提取运输的疫苗,并将疫苗安全地运输到冷藏设施所在位置。
  • 清关和货运代理人检查冷链监测器和其他机制(如有必要),以确定并重新确认疫苗在到达时状况良好,然后再将货物运出机场。
  • 无论清关时疫苗的状况如何,清关和货运代理人都会为疫苗清关并按常规程序交付。
  • 清关和货运代理人及时通知相关官员,并安排冷藏室和所需工作人员做好接收/储存疫苗的准备。
  • 应建立随时(每天 24 小时,包括周末和节假日)安排打开冷藏室并与仓库管理员/冷藏室工作人员联络/联系的制度。
  • 在任何情况下,疫苗都不得无人看管,也不得放在冷藏室外的露天空间内。
  • 与所有其他货物一样,及时清关未预先通知的货物。
  • 包括冷藏/隔热车厢在内的可靠运输系统应随时可用,以便有效运输和交付疫苗。
  • 在紧急情况下,普遍会使用包机。 运输疫苗的包机在清关时有单独的规则、条例、制度和程序,包括降落、飞越等特别许可以及民用航空部门的各种无异议证书 (NOC) 等。

不建议通过没有足够冷藏设施的港口进口疫苗。 如果在没有冷藏设施的港口收到一批需要清关的疫苗,或者冷藏室无法使用,则应进行相应安排以立即放行运输的疫苗。 为此,需要与有关当局进行协调,以便对疫苗进行灵活清关和/或在机场安全且适当的管理与储存疫苗。

储存设施接收 

接收之前,确保有货运文件的副本。 请参阅上面有关“文件”的信息。

确保优先卸货。 从车中取出产品后,检查箱数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如果不相符,应在提供的运单中注明。 还要在运单中注明收到的运输箱是否完好无损,以及运输箱外部是否有所有必要的标签。

立即将产品移至储存设施中。

打开包装,取出温度监测器并检查,然后将产品从其无源运输容器中取出,并立即移至正确的温控储存条件下。

如果温度监测器(以下均可: 冷链监测卡、疫苗温度标签、电子温度指示器或电子数据记录监测器)显示的变化指示疫苗可能受损,拍照、复印或扫描显示的警报状态。 这些信息应用于决定是否接受产品,或者是否将其隔离并进行调查,直至做出最终处置决定为止。

如果使用的数据记录仪或标签所记录时间和温度数据可下载,则可方便地检索与储存时间和温度数据。 超温的时间点对采购机构和制造商来说很重要,使其可以确定超温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避免未来运输中出现类似情况以及用于保险目的。

明确识别箱内指示器显示曾暴露于危险温度的疫苗,在要求的温度下储存这些疫苗以进一步评估其状况。 在评估完成之前,不要丢弃疫苗。

确认拥有所有必要的文件。 如果没有批次放行证书,请勿使用疫苗。 在此情况下,将疫苗暂存在冷藏设施中,直至从疫苗制造商处获得相关文件。

向托运人和组织中的相应人员报告所有相关信息。 如果出现松动或损坏,请查看保单条款并按保险索赔说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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